德科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29 07: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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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4-05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2)。
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90)。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独立董事朱晋伟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日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并同意以 3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30 名符合授予条
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182.5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自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
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
号:2024-0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
=24.75-0.20=24.55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完毕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
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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