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泓博智
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博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4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25 万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7,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 8,415.1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584.8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025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海泓博智源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和保荐
人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市南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5 月 16 日,公
司及子公司上海泓博尚奕药物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泓博智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分
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荐人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于 2023 年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泓博尚奕药物技术有限公
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
下,将募投项目“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告编号:2024-059)。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已达
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 累计已投入金 募集资金待支付 利息收入与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总额 额 合同款项 理财收益 资金金额
(A) (B) (C) (D) (E=A-B-C+D)
临床前新药研发
基地建设项目 5,000.00 4,520.78 - 17.32 496.54
(二期)
合计 5,000.00 4,520.78 - 17.32 496.54
注: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
合理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
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
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496.54 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子公司上海泓博
尚奕药物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上述募投项目节余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通过董事会审议前,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进行支付,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
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授权公司相关
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子公司、保荐人、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
于“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共计 496.54 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子公司上海泓博尚奕药
物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
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随之终止。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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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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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琦 李 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