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27 17: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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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6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 1 号办公楼 8 层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或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登载《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683   莱尔科技       2024/1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
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出席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
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
件上请注明“莱尔科技股东会”字样。
(六)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七)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上述
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八)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 1 号办公楼 8
层。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 1 号办公楼 8 层
  联系电话:0757-66833180
  传真:0757-66833180
  邮编:528300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邮箱:leary.ir@leary.com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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