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27 17: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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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知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静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
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武汉
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可充分
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有效保障
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
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
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
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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