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27 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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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杨现文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
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武汉
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失效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
形时的相关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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