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环保”)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海峡环保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5
号)核准,海峡环保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人民币 46,000.00 万元(46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201.4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全部到位,
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9FZA10236 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 验证。
根据海峡环保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 35,386.67 23,300.00
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15,900.79 11,600.00
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9,610.65 8,600.00
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3,473.53 2,500.00
合计 64,371.64 46,000.00
二、募集资金存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海峡环保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晋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及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海峡环保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注) 59190376291070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35050189640700001120 0.5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117200100100234181 1,359.4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351008050018010090779 44.2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支行 1402026129601122546 156.20
合 计 / 1,560.39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0 年正式注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情况
鉴于海峡环保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
完成募集资金投入且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拟办理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海峡环保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利息净 节余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总额(A) 金金额(B) 额(C) 额(D=A-B+C)
福州市洋里污水处
理厂一二三期提标 23,300.00 23,300.00 23,420.62 121.16 0.54
改造项目
福州市祥坂污水处
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福州市浮村污水处
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闽侯县城区污水处
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500.00 1,701.41 1,552.74 7.53 156.20
项目
合计 46,000.00 45,201.41 44,086.84 445.82 1,560.39
注:由于海峡环保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海峡环保董事会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并结合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海峡环保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包含:1、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含部分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
等款项;2、海峡环保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前提下,加强对项目建设
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监督和管理,合理控制项目建设总投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海峡环保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
完成募集资金投入且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海峡环保拟将上述募投项目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节余募集资
金 1,560.39 万元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
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由于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
海峡环保承诺在该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
同的约定由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海峡环保将
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海峡环保及其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海峡环保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海峡环
保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
海峡环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不会对海峡环保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海峡环保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审议程序
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海峡环保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海峡环保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海峡环保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海峡环保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海峡环保正常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兴业证券对海峡环保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