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食品: 有友食品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25 20: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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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
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二、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 2024 年 10 月 2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友食品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
不全的,谢绝参会。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场内请勿大声喧哗。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向工作人员登记,
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填写“发言登记表”。股东按照“发言登记表”的顺序发言,
每位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主持人可
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无关
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五、股东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
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涂改、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
为无效。
  六、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交予场内工作人员。
  七、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公司将安排人员进行现场计票及监票,并由监票人
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4 点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30 号有友食品重庆制造有限公司
三、主持人:董事长鹿有忠先生
四、出席及列席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出席及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二)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审议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股东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八)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 司 2024 年 前 三 季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为 846,874,868.31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95,952,204.03 元。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推动上市公司实施一年多次分
红、提高股息率的号召,根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及盈利情况,为积
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请审议。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有友食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请审议。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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