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4-059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
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
表决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振祥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
议,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60)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 年第三季
(公告编号:2024-057)同时刊登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
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的《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