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
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李继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汤四新先生、王龙基先生和
盛广铭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法定盈余公积2,425,611.77元,加上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43,895,357.24元,并扣除2024
年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15,087,716.80 元 , 截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止 ,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为持续回报广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及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总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
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40.05%(不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
量净额为5,709.35万元(不为负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5.35%(不
低于25%),满足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本次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为1,511.40
万元(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分红权须剔除),不超
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未超过股东大会
授权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
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41,301.63万元,具备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上述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
红建议方案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