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纬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规定,就华纬科技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61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22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8.84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2,922.48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55.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873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
下:
序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使用金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万元) (万元)
新增年产 8000 万只各类高性能弹
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
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
生产线项目
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
簧建设项目
合计 59,420.00 59,420.00 38,297.2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67.44 万元,扣除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38,147.44 万元。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2024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 7 月 17 日召开
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
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建设“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器人
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 25,0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6,000
万元、自有资金 9,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发布的《关于拟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
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新增年产 8000 万只各类高性能弹
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
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
化生产线项目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发布《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
项目”、“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华纬汽
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新增重庆市渝北区临空前沿科技城。以上
两个募投项目在原有实施地点新增的产能已在建设期内逐步释放,项目在建工程
已逐步进行转固。而目前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处于前期基础建设期,
故项目尚不具备结项条件。综合考虑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后续还需开展设备
调试、试运行以及设备验收等工作,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新增年产 8000
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
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
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新
增年产 8000 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高精度新能源汽车
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
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变更,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本次延期
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
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
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纬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赵 宏、金 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