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4-038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4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路130号)。
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4 人,代表股份 59,122,4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22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3,82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5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3 人,代表股份 5,296,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225%。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3 人,代表股份 5,296,68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3 人,代表股份 5,296,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225%。
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640,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14,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940%;反对 174,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67%;弃权 30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
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
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