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5,312,726股;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
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33名,代表股份3,141,246
股,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258,453,9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79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4 人,代表股份 6,348,888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1.22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207,642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618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3 人,代表股份 3,141,24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052%。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561,1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67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6,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3.4056%;弃权 40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74%。
四、律师见证情况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