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人,待归属股票数量 28,8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69%;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 2020 年度激励计划简述
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度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主要情况如下: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 1.25%。其中,首次授予 466 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 1.14%;预留 4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份总额的 0.11%;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草案披露时股
类别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份总额的比例
首次部分:核
心技术和业务人 466.00 91.37% 1.14%
员(1,253 人)
预留部分 44.00 8.63% 0.11%
合计 510.00 100% 1.25%
注:○1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
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3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均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预留
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
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
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
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 3 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归属条件:详见本公告“二、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二)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公
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
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0 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
案》《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 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获授股票数 占授予股票 占授予时公司股
批次 激励对象类型
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份总额的比例
预留 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
授予 (36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
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作废 9 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股票数量由 425,500 股调整为 282,000 股。
(2)2023 年 2 月 1 日,公司作废 8 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票数量由 282,000 股调整至 237,000 股。
(3)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作废 5 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数量由 237,000 股调整为 219,900 股(含第一期已归属登记的 112,800 股、第二
期已归属登记的 62,100 股),第三个归属期内的 14 位激励对象待归属的股票合
计为 45,000 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
若公司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于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归属价格由 104.88 元/股调整为 104.56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致。
二、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 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是否符合归属条件的审议情况
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的相
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因
此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三) 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形,满足归属条件。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
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当按
规定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件。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
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 2022 年收入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 收入为 45.90 亿元,
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 15%。 2022 年较 2019 年同
比增长 61.50%。公
司业绩考核达标。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0 年度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 中,预留授予的尚在
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 职的 9 位激励对象
属的比例: 的 2022 年度绩效评
A B+ B C 价等级均为 B 或 B
评价等级
以上,满足归属条
个 人 归 属 100% 100% 100% 0%
件,归属比例为
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
的第三个归属期已符合归属条件。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次可归属
数量占已获
计划项下授予 属限制性 属数量占
批次 职务 授予的限制
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 股份总额
性股票总量
数量(股)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技术和
预留
业务人员(9 96,000 28,800 30% 0.0069%
授予
人)
合计 —— 96,000 28,800 —— 0.0069%
四、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 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
鉴于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三个归属期内的合计
(二) 因归属期到期未归属而作废
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第三个归属期
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年 11 月 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即将届满。在实际可归属期间,由于公司股价
与授予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倒挂,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股价原因未在第三个归
属期归属股票。因此,公司将作废预留授予仍在职的 9 位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
内未归属的 28,800 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5,000 股。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为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
六、本次归属及作废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
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
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
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因此,此次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
事宜均不会对公司相关费用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的情形。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
的归属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归属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全体委员认
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标,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符合《2020 年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归属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相符。
此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次作废事宜进行了核查,认为:部分激
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股票需作废处理;因股价原因,在职激励对象
未能在归属期内办理归属登记,且归属期即将届满,该部分未能归属的股票需作
废处理。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八、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及激励对
象均已满足《2020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但
由于股价原因,该部分激励对象未能在归属期内办理归属登记,且归属期即将届
满,因此同意公司对该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股票进行作废。
此外,由于 5 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
励对象未归属的股票进行作废。
九、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出具《关于深信服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条件
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 2020 年度激励计划归属及作废的相关事项履
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2020 年度激励计划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 年
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
票作废、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
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