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 维科技术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24 19: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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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9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科技术”)全资子公
司深圳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将位于深圳莲花西
路与香蜜湖路交界东**园*栋*座 1**6 房产建筑物以公开挂牌出售方式转让与杨
女士,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5,000,000 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授权同意,无需上报股东大会
  ?    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根据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签署合同文本、
交割款项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回收,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能源以公开挂牌
方式将位于深圳莲花西路与香蜜湖路交界东**园*栋*座 1**6 房产建筑物转让与
杨女士。本次交易的事前审批程序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深圳新能源经营管理层在不低于评估价
的范围内办理上述资产处置事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杨**女士,受让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联关系。
  三、   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 合同主体
  卖方:深圳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买房:杨**女士
  (二) 转让标的
  卖方转让房地产坐落于:莲花西路与香蜜湖路交界东**园*栋*座 1**6。
  房地产用途为:住宅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2001 年 1 月 1 日至 2070 年 12 月 31 日止。该
房地产于 2004 年 7 月竣工。
  (三)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房地产没有
租约。
  (四) 转让价格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5,000,000.00 元
  (五)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共计人民币:5,500,000.00 元
  上述定金由买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卖方银行账户。定金
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可自动转为购房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付款方式
  买方须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
方监管账户。
  (七)买房违约责任
支付违约金;买方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八)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收到全部房款且完成产权转移登记之后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将
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卖方违约责任
起至实际办理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向买方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倍返还定金;
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
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十)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在卖方支付全部房款后 20 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
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
纳税费的手续。
  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 5 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
记手续。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
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
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 100 日内向另一方提
供证明。
  (十二)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自行和解或提交下
列机构 1 调解:
  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 3 种方式解决:
  (十三)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 2 份,买方 1 份,卖方 1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   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综合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
增强资产流动性。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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