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8 证券简称:祥生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9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寿喜先生作
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4-026)。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权益的资格及相应权
益份额,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32 人调整为 30 人,对
应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授予至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总量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
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
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调整及
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
律监管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公
司向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自律监管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