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9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的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9:15-15:00。
铭泰城市广场 1 栋 20 层)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73 人,代表股份
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75,747,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98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2 人,代表股份 11,200,25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提案 1.00 关于拟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104,8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8763%;弃权 1,328,1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8%。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 2.00 关于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947,0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9100%;弃权 1,389,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1%。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