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归属的 8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