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
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力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
为落实《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
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约定,推动减少同业竞争,拟向公司注入部分新能源资产。
经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规划、资金筹划安排、标的资产质量、合规性以及区域协
同性等因素充分研判,拟现金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资产管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能甘肃电力”)和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能广西电力”)所持有的山东、江西、甘肃、广西区域共计8家新能源公司股权,
股权转让对价合计168,570.88万元。上述标的公司在运和在建装机容量合计203.29万
千瓦,其中在运144.69万千瓦,在建58.60万千瓦;风电131.60万千瓦,光伏71.69万
千瓦。具体如下:
拟收购股 装机容量 股权转让对价(万
序号 转让方 标的公司
权比例 (万千瓦) 元)
国家能源莒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能资产 (以下简称“莒南新能源”)
管理公司 国能湖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口风电”)
拟收购股 装机容量 股权转让对价(万
序号 转让方 标的公司
权比例 (万千瓦) 元)
甘肃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甘肃风电”)
夏河国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夏河新能源”)
国能甘肃 民勤国能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
电力 司(以下简称“民勤风电”)
国能(武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威新能源”)
金塔北山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山新能源”)
国能广西 国能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电力 (以下简称“藤县能源发展”)
合计 203.29 168,570.88
注:上述股权转让对价已就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期间标的公司
实际发生的增资或分红事项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八家标的公司将纳入龙源电力合并报表范围。
(二)关联关系概述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国能资产管理公司、国能甘肃电力、国能广西电力均
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国能资产管理公司、国能甘肃
电力、国能广西电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9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收购控股股东部分
新能源资产的议案》。因本次收购资产构成关联交易,非执行董事唐超雄先生、王
雪莲女士、陈杰女士和张彤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及资产评估报告已
经国家能源集团审批及备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国能资产管理公司
关联方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楼 6 层 7 单元 702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国际投资大厦 B 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珅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686906332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财务顾问;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社会经济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 100%。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548,448.43 516,308.41
负债总额 292,758.64 265,199.63
净资产 255,689.79 251,108.78
营业收入 25,496.74 50,712.62
净利润 4,271.85 10,635.26
注:以上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国能资产管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国能甘肃电力
关联方名称: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588 号天庆国际商务大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武军
注册资本:249,515.0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1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6956397662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
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通用设
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 100%。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474,867.30 442,152.39
负债总额 331,821.30 302,354.53
净资产 143,045.99 139,797.86
营业收入 17,165.86 34,100.37
净利润 -720.72 421.19
注:以上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国能甘肃电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国能广西电力
关联方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 1 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
一期 D9-D10 栋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富军
注册资本:471,410.33448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2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0927396377
经营范围:对电厂、电力(热力)生产、煤炭、发电设备、新能源、交通、高
新技术、环保产业、土地开发的投资和管理;电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信息咨询;进出口贸易;发电附属产品的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设备及不动
产租赁;配电网建设与管理,用电业务咨询,售电,热力供应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 100%。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1,189,777.72 1,153,425.16
负债总额 846,183.14 875,929.64
净资产 343,594.58 277,495.52
营业收入 206,489.73 518,286.86
净利润 29,383.20 45,239.05
注:以上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国能广西电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莒南新能源64%股权
标的公司名称:国家能源莒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文疃镇石河峪村文十路北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晓飞
注册资本:8,959.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708179979XY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管理莒南涝坡风电场;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能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64%,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18%。
莒南新能源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电力运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莒南新能
源合计装机容量 4.96 万千瓦,其中在运风电装机容量 4.95 万千瓦,在运光伏发电装
机容量 0.01 万千瓦。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28,782.85 29,674.54
负债总额 17,133.91 18,422.36
净资产 11,648.94 11,252.18
科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955.30 5,060.46
营业利润 493.62 859.76
净利润 374.29 635.78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拟购买的莒南新能源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相关的权属争议。莒南
新能源《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向其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转让
股权的,其他股东应当放弃优先购买权。除上述情况外,莒南新能源《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会损害公司利
益。莒南新能源股东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莒南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莒南新能源的债权债务转移,原由莒南新能源承担的债权债务
在交割日后仍然由其自行享有和承担。
(二)湖口风电60%股权
标的公司名称:国能湖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口县双钟镇大中路 59 号(建行二楼)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磊
注册资本:7,92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0814537563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
服务,风电设备检修和维护以及碳减排量出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
定执行)。
股权结构:国能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60%,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湖口风电的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湖口风电合计装机
容量 4.80 万千瓦,均为在运风电项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28,455.43 29,175.18
负债总额 18,069.81 19,264.70
净资产 10,385.62 9,910.47
营业收入 2,062.21 4,380.87
营业利润 616.53 915.65
净利润 434.79 683.09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拟购买的湖口风电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相关的权属争议。湖口风
电《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湖口风电股东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出具
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湖口风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湖口风电的债权债务转移,原由湖口风电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
割日后仍然由其自行享有和承担。
(三)甘肃风电51%股权
标的公司名称:甘肃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南大街 38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金国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MA72JLLU14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分布式能源、水力发电、光热发电、火力
发电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事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能甘肃电力持股 100%。
甘肃风电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电力运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甘肃风电模
拟合并后合计装机容量 62.85 万千瓦,其中在运风电装机容量 19.85 万千瓦,在运光
伏发电装机容量 43 万千瓦。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323,922.46 332,457.71
负债总额 226,099.59 232,057.67
净资产 97,822.87 100,400.04
营业收入 16,157.52 27,366.76
营业利润 2,982.32 2,501.12
净利润 2,928.95 3,022.5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
注:国能甘肃电力拟将所持永靖国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瓜州国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民勤红
沙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通过无偿划转方式整合至甘肃风电(以下简称“预重组”)。
甘肃风电的审计、评估报告基于上述预重组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完成的假设编制。甘肃风电财务
数据为模拟合并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拟购买的甘肃风电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相关的权属争议。甘肃风
电《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甘肃风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甘肃风电的债权债务转移,原由甘肃风电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
割日后仍然由其自行享有和承担。
(四)夏河新能源100%股权
标的公司名称:夏河国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桑科镇达久塘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苗志强
注册资本:13,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3027MAC43EY89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供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国能甘肃电力持股 100%。
夏河新能源的主要业务为光伏发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夏河新能源合计
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均为在建光伏发电项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13,902.01 8,677.49
负债总额 10,652.01 7,427.49
净资产 3,250.00 1,250.00
注 1: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 2:夏河新能源下属项目处于在建状态,尚未产生收入、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公司拟购买的夏河新能源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相关的权属争议。夏河
新能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
款,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夏河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夏河新能源的债权债务转移,原由夏河新能源承担的债权债务
在交割日后仍然由其自行享有和承担。
(五)民勤风电51%股权
标的公司名称:民勤国能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4 号 202 室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金国
注册资本:16,6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5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621MACG4Q8U2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国能甘肃电力持股 51%;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9%。
民勤风电的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民勤风电合计装机
容量 10 万千瓦,均为在建风电项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47,715.20 22,792.18
负债总额 35,175.20 17,752.18
净资产 12,540.00 5,040.00
注 1: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 2:民勤风电下属项目处于在建状态,尚未产生收入、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公司拟购买的民勤风电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相关的权属争议。民勤风
电《公司章程》中约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购买权,且小股东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国能甘肃电力出售股权时享有随售
权,但股东向其关联方转让股权不受前述要求限制。除上述情况外,民勤风电《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会损
害公司利益。根据民勤风电《公司章程》约定,本次股权转让小股东重庆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及随售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民勤风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民勤风电的债权债务转移,原由民勤风电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
割日后仍然由其自行享有和承担。
(六)武威新能源100%股权
标的公司名称:国能(武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海藏路 27 号-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金国
注册资本:14,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6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602MACMAQHN0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国能甘肃电力持股 100%。
武威新能源的主要业务为光伏发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武威新能源合计
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均为在建光伏发电项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44,334.95 25,590.95
负债总额 36,834.95 18,590.95
净资产 7,500.00 7,000.00
注 1: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 2:武威新能源下属项目处于在建状态,尚未产生收入、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公司拟购买的武威新能源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相关的权属争议。武威
新能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
款,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武威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武威新能源的债权债务转移,原由武威新能源承担的债权债务
在交割日后仍然由其自行享有和承担。
(七)北山新能源100%股权
标的公司名称:金塔北山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解放路 384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金国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21MA7E9XLL7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能甘肃电力持股 100%。
北山新能源的主要业务为光伏发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北山新能源合计
装机容量 0.6 万千瓦,均为在建光伏发电项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685.44 -
负债总额 445.44 -
净资产 240.00 -
注 1: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 2:北山新能源下属项目处于在建状态,尚未产生收入、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公司拟购买的北山新能源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相关的权属争议。北山
新能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
款,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北山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北山新能源的债权债务转移,原由北山新能源承担的债权债务
在交割日后仍然由其自行享有和承担。
(八)藤县能源发展51%股权
标的公司名称:国能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河东江滨小区 A4 号房屋 7、8 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郁启华
注册资本:103,81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422MA5QAWMYXB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
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
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销售;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能广西电力持股 100%。
藤县能源发展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电力运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藤县能
源发展合计装机容量 100.08 万千瓦,其中风电在运装机容量 70 万千瓦、在建装机容
量 22 万千瓦,光伏发电在运装机容量 2.08 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 6 万千瓦。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498,392.57 380,153.52
负债总额 348,577.17 273,338.20
净资产 149,815.41 106,815.32
营业收入 16,735.44 10,450.12
营业利润 10,403.00 2,872.63
净利润 10,403.00 2,852.63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拟购买的藤县能源发展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
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相关的权属争议。藤
县能源发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
的条款,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藤县能源发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藤县能源发展的债权债务转移,原由藤县能源发展承担的债权
债务在交割日后仍然由其自行享有和承担。
四、关联交易定价和依据
(一)本次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股权收购的定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
经国家能源集团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八家标的公司出具的以2024年6
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以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八家标
的公司出具的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
中,莒南新能源、湖口风电、甘肃风电、藤县能源发展以在运项目为主,采用收益
法评估结果;夏河新能源、民勤风电、武威新能源、北山新能源尚处在项目建设过
程中,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评估,上述标的公司100%股东权益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331,356.27万元,本
次交易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93,202.84万元,考虑评估基准日
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期间出现标的公司发生的增资或分红等应调整情况后,
截至目前,初步预计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68,570.88万元,
最终将以至交割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上述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评估
值、股权转让定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账 100%股东权 拟收购股 股东权益评估值* 股权转让对
序号 标的公司
面价值 益评估值 权比例 股权比例 价
合计 293,202.84 331,356.27 - 177,086.31 168,570.88
注: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若过渡期间标的公司原股东对标的公司增加投入注册资
本或自标的公司取得分红,股权转让对价分别按照如下方式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交易价款 = 原
交易价款 + 标的公司原股东向标的公司增加投入的注册资本金额 - 标的公司原股东从标的公司获
得利润分配金额。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期间,莒南新能源向原股东分红 572.20 万元,
民勤风电由原股东增资 1,110.00 万元,北山新能源由原股东增资 300.00 万元,藤县能源发展向
原股东分红 17,677.09 万元,本次交易股权转让对价已考虑上述事项影响。若本次交易交割前标
的公司发生其他增资或分红事项,则交易对价将相应调整。
上述表格如有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二)本次交易定价分析
本次交易对价以标的公司经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遵循
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生效条款
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次交易获得国能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取得龙源电力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相应取得标的公司小股东作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如有);
(4)本次交易获得国家能源集团的批准;
(5)其他必要的相关审批、同意或备案(如有)。
新能源 100%股权、北山新能源 100%股权
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次交易获得国能甘肃电力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取得龙源电力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获得国家能源集团的批准;
(4)协议约定的预重组完成;
(5)其他必要的相关审批、同意或备案(如有)。
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次交易获得国能广西电力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取得龙源电力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获得国家能源集团的批准;
(4)其他必要的相关审批、同意或备案(如有)。
(二)支付条款
第一期付款:龙源电力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约定
的其他日期向国能资产管理公司支付标的股权交易价款的 30%。
第二期付款:
龙源电力应在莒南新能源 64%股权交割日向国能资产管理公司支付莒南新能源
龙源电力应在湖口风电 60%股权交割日向国能资产管理公司支付湖口风电 60%
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款的 70%;
如过渡期间国能资产管理公司存在向莒南新能源、湖口风电增加投入注册资本
或自该等标的公司获得利润分配的特殊事项,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款分别按照如下方
式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交易价款 = 原交易价款 + 国能资产管理公司向标的公司增加
投入的注册资本金额 - 国能资产管理公司从标的公司获得利润分配金额。调整后的
交易价款差额在交易对价第二期付款时分别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相应结算。
龙源电力应按照上述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国能资产管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自支付之日起,龙源电力即应被视为已经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对应支付义务。
新能源 100%股权、北山新能源 100%股权
龙源电力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向
国能甘肃电力支付标的股权交易价款的 100%。
如过渡期间国能甘肃电力存在向甘肃风电、夏河新能源、民勤风电、武威新能
源、北山新能源增加投入注册资本或自该等标的公司获得利润分配的特殊事项,本
次交易的交易价款按照如下方式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交易价款 = 原交易价款 + 国能
甘肃电力向标的公司增加投入的注册资本金额 - 国能甘肃电力从标的公司获得利润
分配金额。
龙源电力应按照上述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国能甘肃电力指定银行账户,自支
付之日起,龙源电力即应被视为已经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对应支付义务。
龙源电力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向
国能广西电力支付标的股权交易价款的 100%。
如过渡期间国能广西电力存在向藤县能源发展增加投入注册资本或自该标的公
司获得利润分配的特殊事项,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款按照如下方式相应调整:调整后
的交易价款 = 原交易价款 + 国能广西电力向标的公司增加投入的注册资本金额 - 国
能广西电力从标的公司获得利润分配金额。
龙源电力应按照上述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国能广西电力指定银行账户,自支
付之日起,龙源电力即应被视为已经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对应支付义务。
(三)交割安排
双方同意在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另行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交
割日,自相应的交割日起,莒南新能源 64%股权、湖口风电 60%股权的所有权利、
义务和风险发生转移,标的股权接收方享有标的股权项下的所有权利和权益,承担
标的股权项下的所有负债、责任和义务。
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
标的股权所实现盈利及亏损全部由龙源电力享有或承担。
新能源 100%股权、北山新能源 100%股权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第五(5)个工作日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交割
日”),甘肃风电 51%股权、夏河新能源 100%股权、民勤风电 51%股权、武威新能
源 100%股权、北山新能源 100%股权的所有权利、义务和风险发生转移,标的股权
接收方享有标的股权项下的所有权利和权益,承担标的股权项下的所有负债、责任
和义务。
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
标的股权所实现盈利及亏损全部由龙源电力享有或承担。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第五(5)个工作日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交割
日”),藤县能源发展 51%股权的所有权利、义务和风险发生转移,标的股权接收
方享有标的股权项下的所有权利和权益,承担标的股权项下的所有负债、责任和义
务。
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
标的股权所实现盈利及亏损全部由龙源电力享有或承担。
(四)违约责任
如果协议一方违反其声明和保证,或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
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另一方的请求继续履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其赔偿。
非因双方的过错导致本次交易不能生效或不能完成的,双方均无须对此承担违
约责任。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间的同业竞争,扩展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业
务布局,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发电收入并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定价公允,不会
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或土地租赁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的股权转让或高
层人事变动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业务关系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要
求及时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保持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独立性,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与国家能源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披露公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龙源电力
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4.71亿元,
均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
九、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收购控股股东部
分新能源资产的议案》,关联董事唐超雄先生、王雪莲女士、陈杰女士和张彤先生
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收购控股股
东部分新能源资产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
需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龙源电力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9次
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