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华信新材
股票代码: 300717
信息披露义务人1: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新沂市北沟街道黄山路10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1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苏省新沂市北沟街道黄山路10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1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李振斌
通讯地址: 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18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新材”) 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信新材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
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本《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合伙)、李振斌
华智工贸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华诚资产 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信新材、上市公司、
指
公司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并非计算错误。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企业名称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新沂市北沟街道黄山路10号A栋1007-5室
法定代表人 李振斌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81759669375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机械设备及配件研发、生产、销售;管理软件服务;电子商务服务;
企业形象策划、管理咨询服务;办公设备维修、清洁;园林绿化工
经营范围 程施工;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4-03-15
经营期限 2004-03-15 至 无固定期限
李振斌持股60.8998%,高维松、何培武、张道远等34人(单位)合
主要股东 计持股39.1002%。
通讯地址 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1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的居留权
李振斌 男 董事长 中国 江苏新沂 否
束珺 女 董事 中国 江苏新沂 否
李军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新沂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企业名称 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苏省新沂市北沟街道黄山路10号A栋1007-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明澈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3465615690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非金融性资产受托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财务信息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 2015年8月17日
经营期限 2015年8月17日 - 2025年8月8日
李明澈持股25.1852%,何培武、范超、高光辉、李军等31人合计持股
出资人情况 74.8148%。
通讯地址 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1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的居留权
李明澈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上海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姓名 李振斌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1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
华智工贸是公司控股股东,李振斌先生为华智工贸实际控制人;李明澈先生为华
诚资产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振斌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斌与李明澈系父子关系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中国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0000%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5.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关系人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控股股东华智工贸及
其一致行动关系人华诚资产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
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
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和通过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累计减少达到5.0000%。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375,000 股,上市流通日2022年7月14日,归属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102,400,000股增至102,775,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
由58.5000%(股权激励归属完成前)下降至58.2865%(股权激励归属完 成后)。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关系人华
诚资产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55,451股,
占公司总股本2.0000%。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8.2865%下降
至 56.2866%。
系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控股股东华智
工贸及一致行动关系人华诚资产在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22日期间以集中竞
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63,908股,占公司总股本2.7866%,信息披露
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6.2866%下降至 53.5000%。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8.5000%下降至53.5000%,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5.0000%。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由58.5000%下降
至53.50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2022年7月13日) (2024年10月22日)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224,000 51.0000 49,600,082 48.2608
华智工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224,000 51.0000 49,600,082 48.2608
合计持有股份 6,451,200 6.3000 4,155,759 4.0436
华诚资产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51,200 6.3000 4,155,759 4.0436
合计持有股份 1,228,800 1.2000 1,228,800 1.1956
李振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7,200 0.3000 307,200 0.29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1,600 0.9000 921,600 0.8967
合计持有股份 59,904,000 58.5000 54,984,641 53.5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982,400 57.6000 54,063,041 52.60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1,600 0.9000 921,600 0.8967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稀释前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份
被稀释前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
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情况
华智工贸是公司控股股东,李振斌先生为华智工贸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
有上市公司1.1956%股份,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
李明澈先生为华诚资产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为上市公司董事,李明澈先
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目标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目标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经自查,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中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
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
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李振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李明澈
信息披露义务人3: ____________________
李振斌
日期: 年 月 日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华信新材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李振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李明澈
信息披露义务人3: ____________________
李振斌
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江苏 华 信 新材 料 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18号
限公司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300717
华信新材
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新沂市北沟街道黄山路10号
人1名称 司 注册地址 A栋1007-5室
信息披露义务 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新沂市北沟街道黄山路10号
人2名称 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A栋1007-6室
信息披露义务 李振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3 江苏省新沂市
人3名称 注册地址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份数量变化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公司股权激励导致持股比例下降、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59,904,000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58.5000%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 54,984,641股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53.5000% 合计变动比例:减少5.0000%
及变动比例
方式: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上市公司中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 华诚资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及方式
方式: 华智工贸和华诚资产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 除正在进行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
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
人是否拟于未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来12个月内继
披露义务。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级市场买卖该 除本报告书中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 股票的行为。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不适用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不适用 □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李振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李明澈
信息披露义务人3: ____________________
李振斌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