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与通讯方式
送达给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4 名,实际参会监事 4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爱武先生
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基
于现有的资源条件、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等情况,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之“宝色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调整为“租
赁房产”,增减部分设备和调整部分设备投资额,项目投资总额由 14,703.30 万元调
整为 3,267.48 万元,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以东苏沃
科技园”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利路 89 号紫金研创中心 7 号楼、江苏
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同意终止募投项目之“宝色舰船及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提质扩能项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
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终止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终止的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原非职工代表监事李金让先生因年龄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监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同意补选尚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
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43.3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
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
附件:
尚昆先生简历
尚昆先生,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
于西安财经学院财税专业。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
设公司财务会计;2008 年 8 月至 2024 年 7 月,历任宝色设备有限公司税务会计、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科科长、财务部副主任;2024 年 8 月至今,任宝
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20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西安宝钛航空材料
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宝鸡宝钛精密锻造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尚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财务部主任之外,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
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