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
)作
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监管要求》
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规定,对联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 号)同意注册,深圳市联域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41.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53,59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670,008,909.64 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就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10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
的全资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与管
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 已累计投入金额 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等)
智能照明生产
总部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合计 65,908.65 35,307.23 32,123.56
注 1: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未经审计。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不包含已经签署合同但尚未支付的金额。
注 2: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原募投项目
“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 18,243.96 万元变更用于“智能照明越南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将超募资金余额 1,112.09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
手续费的净额)用于“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 议。 具体 内容详 见公 司同 日披 露于 中国证 监会 指定 信息 披露网 站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 m.cn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
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
产品等品种)。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由
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
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
具体进展情况。
(八)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
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
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
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项
法律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
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武 鑫 沈 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