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
建芬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根据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200 万元额度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
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循环使用,能够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
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000 万元,使用期限调整为自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
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