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 建新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23 01:41: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月 12 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孙维政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由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和内容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轻化工学院(现河北科技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 年 2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河北省冀乐阿塞依国际集装箱公司生产技术部长;2002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沧州建新化工厂设备部主管;2003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沧州天一
化工有限公司设备部部长;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设备部部长;2009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维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维政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建新化工厂外销业务员;2003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
沧州天一化工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国际业务部
副经理;201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秋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秋生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建新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