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公告编号:2024-024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
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陈琳女士召集,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 7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管理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工作需
要和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前述制度
的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程细宝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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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董事程细宝的反对意见
本次议案是关于修改南玻资产减值的管理委员会权限,目前执
行的是按净资产 0.1%,按 2023 年审计报告计算额度是 1450 万元,
本次议案是未来资产减值管理委员会权限调整为净利润 10%,按
为保障南玻公司的稳健经营,需维持原有的标准,所以本人提
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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