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万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或“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万安科技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根据公司
下属控股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
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以下简称“万安智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
股子公司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轩兴”)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司万安智晟、控股子公司智轩兴。
元,万安智晟不超过 10,000 万元,智轩兴不超过 3,000 万元。
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其他与生产
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安徽万安、安徽盛隆、万安智晟、智轩兴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
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
可恢复。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
占用费。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9 条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4,420,047.17 1,760,052,167.24
净资产 597,636,426.25 561,003,527.57
营业收入 589,160,552.55 1,211,538,649.56
净利润 36,632,898.68 54,737,066.84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680.8040 96.0122
王碧玉 1,355.00 2.5670
陈浙伟 700.00 1.3261
赵永大 50.00 0.0947
合计 52,785.8040 100.0000
(二)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
(不含煤、焦炭)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5,701,559.94 186,500,991.89
净资产 105,965,681.70 99,730,817.57
营业收入 84,580,903.72 171,119,459.04
净利润 6,234,864.13 11,542,872.43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15,650.00 56.9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750.00 42.73
张明辉 100.00 0.36
合计 27,500.00 100.00
注: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安徽万安智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盛隆公司内)
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
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
配件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黑色
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158,650.17 19,530,938.13
净资产 48,343,327.76 16,702,671.83
营业收入 2,101.77 -
净利润 -359,344.07 -5,96,152.39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30.00%
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6,000.00 60.00%
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注: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安徽万安 96.0122%的股权;安徽盛隆为公
司控股孙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安徽盛隆 42.73%的股权,通过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56.91%的股权。
(四)、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255,783.64 25,312,528.46
净资产 17,302,378.84 16,916,551.22
营业收入 6,113,574.17 23,124,476.04
净利润 -1,614,172.38 -4,449,776.20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20.00 80.00%
杭州睿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0.00 20.00%
合计 2,650.00 100.00%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少数股东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为自然人;
其他少数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按出资
额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安徽盛隆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其他股东万安智
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为自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资
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按出资额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万安智晟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万安智晟除公司之外的其
他股东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盛隆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未按出资额
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智轩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智轩兴的其他股东为杭州睿策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睿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资金实力有限,杭州睿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不与公司按出资额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企业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企业,且均已建
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时将全面评估其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同时公司对其具有
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
司资金安全。
五、七、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0.00 万元。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安
徽万安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股孙公司万安智晟提供不
超过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
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股子公司智轩兴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安徽万安、安徽盛隆、
万安智晟、智轩兴的财务融资成本,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保证安徽万安、安
徽盛隆、万安智晟、智轩兴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且财务资助
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已经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
有合理背景,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
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
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章旗凯 李秋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