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之家: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22 22: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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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之家新零
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
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全资子公司。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提供担保
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32,000 万元,其中,家居连锁对居然智能提供担保的总
额度不超过 52,0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
保方式等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居然智能由于业务需要,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
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续签《综合授信合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北京东城支
行”)续签《授信额度协议》,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家居连锁与民
生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居然
智能申请的 5,000 万元、8,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
“本次担保”)。家居连锁和居然智能已分别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家居连锁为居然
智能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在上述 52,0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家用电器销
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
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金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玩具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
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电子元
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汽车销售;新能
源汽车整车销售;充电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子公司。
万元,负债总额 54,868.05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39,778.36 元,流动负债总额
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居然智能资产总额 83,325.61 万元,负债总额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1,833.45 万元,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99,054.55 万元,
利润总额 448.87 万元,净利润 304.7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
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报关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
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或非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非自然人加盖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
且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用章后生效。若本合同为线上操作,则保证人与债权人
使用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
   (二)与中国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
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反担保安排
  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
可控,居然智能未提供反担保。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共计 423,065.71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
担保余额为 2,696.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4%。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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