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 新华医疗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22 20:45: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4-037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崔权离职,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8,667 股进行回购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回购并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667 股。同
日,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
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新华医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7)。
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的要求。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的
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时,激励对象所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价(审议回
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审议回购
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高于 8.05 元/股,崔权离职,
回购价格为 8.05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崔权 1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8,667
股,公司已足额支付股份回购款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 463.1427 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965822),并向中登公司提交了回购注
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
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8,667 股,公
司总股本由 606,686,586 股减少至 606,677,919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减少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640,094    8,667    4,631,42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602,046,492     0     602,046,492
     股份总额           606,686,586   8,667   606,677,919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
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
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
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原因、回购价格调整、数量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就本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等申请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华医疗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