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4-07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
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
说明”的规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召集人亦作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
席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
人的议案》。
重庆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曙光”)、丹东黄
海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销售”)是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丹东鸿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祺销售”)是
公司全资子公司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
足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的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重庆曙光、黄海销售和鸿祺
销售为被担保人,2024 年度公司担保预计额度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司关于在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75)。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临 2024-076)。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