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
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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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共 2 页,本页为第 1 页)
吕伟顺 闫 莉
张学勇 陈 欣
鞠 静 张海钧
赵锡金 谢彦君
褚 霞
陈敬霞 范铁夫
宋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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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共 2 页,本页为第 2 页)
李娜娜
徐 璇 邢裕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