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8 证券简称:格科微 公告编号:2024-050
格科微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科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格科微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格科微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28),
科微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少牧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董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的异议。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格科微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科微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格
科微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
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格科微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格科微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
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中预留
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进
行了审查,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律师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共有 20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应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861,000 股。
上述 20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
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
综上,激励对象由 145 人调整为 125 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861,000 股。
三、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
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
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 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除因红筹企业未设置监事会导致的程序
差异外,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科微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