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专项贷款合同》
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
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
(以下简称“专项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将为公司提供 24 亿元的贷
项贷款合同》
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一、 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60 元/股(含本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58.6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
数)
购股数约为 6,825.9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5%;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
实施回购股份 240.3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42.96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40.82 元/股,成交总额为 10,000.1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 专项贷款合同签署情况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
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将
为公司提供 24 亿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三、 专项贷款合同合作方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负责人:赵春林
住所:南阳市中州路与梅溪路交叉口梅溪宾馆配楼一、二层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公司与中信银行南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信银行南阳分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 专项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二)贷款种类:人民币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三)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人民币 24 亿元,贷款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实际贷款期限、实际提款日、贷款金额、首期执行贷
款利率以合同项下的单位借款凭证(借据)为准。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日定价基础利率-110 个基点(1 基点=0.01%),
即年化利率 2.25%。
五、 对公司的影响
《专项贷款合同》的签署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公司后续将根据
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的《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
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