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
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沈阳富创
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核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 元/股(含),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含),回
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公司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2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81.11 元/股(含)。除回购
上限价格调整外,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截至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申请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833,579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8,027,995 股
的比例为 1.24%,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述已
回购至公司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公司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方案
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本。如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
截至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申请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
为 308,027,99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3,833,579 股,本次实际
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304,194,416 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0,838,883.20 元(含
税)
。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
除息开盘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
。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由于公司本次涉及到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分派的现金红利或分派
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
四、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该情形: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
配;
(二)以申请日或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
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含)。
根据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10 月 9 日)收盘价 54.01 元/股计算,根
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
变动比例)=(54.01-0.20)÷(1+0)=53.81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
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
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或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
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304,194,416×0.20)÷308,027,995≈0.1975 元/股
根据虚拟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54.01-0.1975)≈53.8125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 派 计 算 的 除 权除 息参 考 价 格 | ÷ 根据 实际 分 派 计 算 的 除权 除息 参 考 价 格
=|53.81-53.8125|÷53.81≈0.0046%。
综上,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
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配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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