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9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YUE QI CAPITAL 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新集团”)持股 5%
以上股东 YUE QI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YUE QI”)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1,324,9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减持期间
为公司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 年 11
月 9 日~2025 年 2 月 8 日)。
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YUE QI CAPITAL LIMITED 74,896,628 7.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集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总股本比例 2.00%。其中,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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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总数的 2%,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后的三个月内(2024 年 11 月 9 日~2025 年 2 月 8 日)。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朗新集团股份,也不由朗新集团回购本单位所
持有的股份。
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
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本单位持有的朗新集团股份
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持有的朗新集团股份时,
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朗新集团,并由朗新集团
及时予以公告,自朗新集团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可以减持股份;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股票
所得归朗新集团所有,同时本单位所持有的剩余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
满后自动延长 1 年。
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及时、
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
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违反承诺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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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向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YUE QI 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实施本次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公司也将
严格敦促相关股东遵照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