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达环保: 远达环保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8 22:45: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五凌电力”)63%股权、向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五凌电力 37%股权
以及向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
有限公司 64.93%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
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
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因此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 1 —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监管机
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
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2)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公司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
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5)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
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 2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远达环保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