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18 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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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优化公司闲置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投
资有效期限为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和决议有效期限内,风险投资业务可循环开展,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包含但不限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债券投资、基金投资、信托产品等及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风
险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审批权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风险投资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风险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损失风险、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投资标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操作或技术
风险、税收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事会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
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
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
格控制风险;
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
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坚持谨慎投资原则,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丰富
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
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风险投资业
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风险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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