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广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申请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
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与广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
上述授信业务项下公司应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
本次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已履行了其内部
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国内外销售;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703,195,996.32 2,726,158,347.59
负债总额 1,024,921,074.70 1,068,679,19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678,274,921.62 1,657,479,148.21
营业收入 751,987,437.79 1,331,099,728.86
利润总额 39,579,946.67 39,073,878.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608,433.05 42,409,451.4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与广州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及基于该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
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
拍卖或变卖费、公告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等。保证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5,000万元。主合同授信期间为2024年10月17
日至2025年10月17日。
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7,050.00万元(含本
次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8.55%;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函对
应的担保总金额为97,05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8.55%,全部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的担保,其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45,300.00万元;子
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51,75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湖北金禄与广州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