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4-069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 15:10
(2)网络投票时间:
间为:2024 年 11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的方式。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
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累积投票提案(以下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谢东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选举张江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选举宋志明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选举景志东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上述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2 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5-7 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代表监事 2
人,并分别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1-2、4-6 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
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以收到邮戳为准)。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2)
、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姓名:靳晓明
电话号码: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邮政编码:450199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
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6 日 15:00。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累积投票提案(以下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谢东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选举张江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选举宋志明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选举景志东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
“反对”、
“弃权”相应的空格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
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