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80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星期
四)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定于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14:30召开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二)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
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
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详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八)现场会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
(10)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议案 2.00 需要对子议案逐项表决。
除议案 6.00 和议案 10.00 外,其他议案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需要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已于2024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于2024年10月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9:30-16:30。
(二)登记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证券与法律事务
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
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
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
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下午16:30。出席会议时
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吉鹏
联系电话:0717-6074701
电子邮箱:heyuan@hbhy-gas.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 33 号鑫鼎大厦 3 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43000
(五)注意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
证入场,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参
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
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
√
逐项表决子
(10)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
告》的议案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
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
购要约的议案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 弃
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法人股东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