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办理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除首次授予部分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余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6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86.2820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