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8 02:58: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4-108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司”)收到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兴达”或“申请
 人”)送达的《关于申请法院对东易日盛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告知函》(以下
 简称“《告知函》”),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
 有重整价值,申请人已于2024年10月16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北京一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北
 京一中院的《通知书》,通知公司被鹏元兴达以债权人名义向法院申请重整及
 预重整。
 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不
 确定性。
 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
 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
 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重整及预重整申请情况概述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71593967M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D19635(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金奎元
  注册资本:50 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电子
产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日用品、橡胶制品、汽车配件;市场调查;承办展览
展示;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脑动画设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二)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约定,申请人已于 2024 年4月30日前完成材料交付,该部分材料款共计
未清偿申请人到期债权的金额为人民币 5,168,717.80元。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辉
  注册资本:41953.69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73号1幢2层2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023135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30,747,294.52            2,446,888,897.93
   负债总额              2,722,394,859.29            2,790,379,486.41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34,413,103.18              881,648,646.49
   归属于上市公
                      -208,468,903.76             -539,965,219.16
   司股东净利润
   三、重整及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法院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将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
 权债务及经营工作的清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
 审计评估工作等,并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组方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
 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
 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北京一中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
 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
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
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或管理人
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
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重整计划执行完成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
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不论公司未来是否进入重整或者预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
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四、董事会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不同于
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的司法程序。公司董事会将
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以避免
重整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董事会将依法
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以期实
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
 划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存在质押、司法冻
结及被平仓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
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年7月26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来6个月若有其他
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风险提示
 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
 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
 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易日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