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4 名,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合计 357,84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回
购价格为 2.63 元/股。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
销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监事
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57,84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
律所”)、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分别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
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得商丘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丘市国资
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内网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
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3 日,共计 10 天。公示期满,公
司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审议通过了《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
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23 日为授予日,授予 136
名激励对象 1,952.4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98 元/股调整为
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总
股本的 0.87%。
审议通过已超过 12 个月,预留的 278.9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尚未明确,该部分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锦天城律所、华金证券分别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127.8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 年 12 月 18 日,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锦
天城律所、华金证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
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
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是根据《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鉴于激励对象中 2 人在解除限售期前退休、2 人在解除限售期前
调整为商丘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根据《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神火股份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 4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57,840 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进行回
购注销,回购注销股票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 1.83%,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2%。
根据《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六章“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
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四)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鉴于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2024 年
和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2,250,986,6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0,986,609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述权益分派完
成后,公司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P=4.88-0.45-1-0.8=2.63 元/股
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2.63 元/股。
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第五
十六条第一款“股权激励对象因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而导致的回购,按授予价格由上市公司
进行回购(可以按照约定考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神火
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
异动情形处理”之“二、激励对象发生异常情况处理第七款激励对象
因退休而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达到解锁期且满足解
锁的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锁部分应该在退休后的半年内申请解
锁;若未在上述期间内申请解锁的,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其余
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在当期解锁日之后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公
司对工作调动、退休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加计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执行。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 1,069,782.33 元(含利
息),其中不含利息金额为 941,119.20 元,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
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4ZZAA3B0074),对公司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 2,249,350,569.00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
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
次回购注销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 回购 注 销完成 后 ,公 司 总股本 由 2,249,708,409 股 减 至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流通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
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
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XYZH/2024ZZAA3B0074)。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