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4[063]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
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避免公司价值
被资本市场长期低估,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等资金来源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
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不超过人民币 44,300 万元(含)。
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司注册资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
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除控股股东外其他
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
议通过本方案,本回购计划将终止实施;
(2)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
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
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
定性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丰富投
资者回报手段、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避免公司价值被资本
市场长期低估,公司拟以自有/自筹等资金来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
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和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2,2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人民币 44,300 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46.08 万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5%;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 44,3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0.85 元/股测算,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82.9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
假设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
司股权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143,806,353 100% 8,102,976,860 100%
股份总额 8,143,806,353 100% 8,102,976,860 100%
注 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注 2:按照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股份结构情况,作为回购
前情况进行测算。
按回购金额下限 22,2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0.85 元/股测算,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46.0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5%。
假设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
权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143,806,353 100% 8,123,345,523 100%
股份总额 8,143,806,353 100% 8,123,345,523 100%
注 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注 2:按照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股份结构情况,作为回购
前情况进行测算。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
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
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为 6,732,468.2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769,895.59
万元,流动资产 1,267,056.52 万元。按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 44,300 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
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的 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 1.18%,占流动资产的 3.50%。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44,300 万元公
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
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预计不会损害
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
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
个月的减持计划
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
行为。
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内暂无
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
除控股股东外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
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
由,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者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
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提议人系公司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董事长冯波
鸣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向公司提交《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函》,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
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提议人冯波鸣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者操纵市场行为。
提议人冯波鸣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
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
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
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
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
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办理本次会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各项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回购价格和
金额上限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回购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
事宜;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进行合理调整;
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其授权人士办理与股
份回购有关的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将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方案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根据相关规定,
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
知债权人。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
性风险;
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