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激励计划
本次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按照 15.60 元/股的预留授予价格(同
首次授予价格)
,向 14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0.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