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 关于回购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7 18: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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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4-045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本公司的
投资信心,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计划在合适时机回购部分H
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进而增厚本公司每股收益,切实
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本公
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回购部分H股股份有
关的一切事宜(以下简称“授权事项”
                ),具体授权如下:
下文第 3 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主管证券事务的政府
部门或监管部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深圳证券
交易所(
   “深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之所有适用法例、法
规及规例及╱或规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利回购本公司已发行及在
联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之 H 股;
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
交易日 H 股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 105%。
  (1)决定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回购期限;
  (2)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3)根据监管机构和本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
序。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如需要);
  (4)办理注销回购股份以及签署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
文件及事宜。
  授权有效期(
       “有效期”)将于下列日期中之较早日期届满:
  (1)本次决议获得通过后的本公司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或
  (2)本公司股东于相关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特
别决议案所在授权当日。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例,执行、进行、签署及采取其
认为与上文第 1 及 2 段拟进行的 H 股股份回购有关并使其生效的合
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及步骤;及
  (2)对本公司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修订,以减少本公司
注册资本,反映本公司的新资本架构,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
关登记及备案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
础上,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
会授权所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
权的与本次回购部分 H 股股份有关的事务。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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