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 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7 18: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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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74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6.09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6.06 元/股(含)
  ?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16.19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2024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因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4
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1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4 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4 年中
期利润分配。
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因 2024 年 7 月和 8 月公司回购股票,去
除回购股后,最终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03024 元(含税),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宿
迁联盛关于调整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6.09 元/股(含)
                                        ,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10 月
   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的“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
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415,674,472×0.03024)÷418,967,572≈0.03000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为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无送股和转增分配,故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6.09-0.03000)+0]÷(1+0)=16.06 元
/股(含本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回购股份的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500 万元(含),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若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6.06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至 0.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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