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
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圣龙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2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额为人民币 438,974,718.76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669 号”《验
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金 拟募集资金使 实际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用金额 资金
年产 350 万套高效节能与
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金 拟募集资金使 实际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用金额 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贷款
合 计 49,616.00 43,897.47 23,512.71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512.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428.3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5,500万元,理财金额为5,000万元。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不超过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赎
回,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公司全
资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短期(不超过 1 年)、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
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实施现金管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
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
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上市公司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
型、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上市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圣龙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
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圣龙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金 骏 罗傅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