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诺思: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7 1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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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
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资料相关的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10 分钟,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认真履
行其法定义务。股东行使上述权利应当遵守大会秩序,每次股东发言和质询的时
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议案。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
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
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
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股东大会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不
可进行发言。
  六、除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组织,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票数量和持
股人名称。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
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延长发言时间。主持人可
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
题无关或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大
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排股东发言。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
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若
在会议召开中存在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
主持人或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有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二条的
规定责令其退场。如其不服从,工作人员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制止。
  九、与会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遵守并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和安全。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任何人在会议现场录音、照相和录
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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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 285 号文思楼 301 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魏树源先生
序号                        会议议程
一     参加现场会议人员签到、就座,律师核查参会股东资格
      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及代表股数;介绍公司参会董事、监事及列席高级管

      理人员;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三     主持人提名监票人、计票人,由过半数参会股东举手表决通过
      宣读议案,提请股东审议如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1:《关于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五     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回收表决票,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共同负责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通过交易系统统计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主持人宣布各项议案表决结果
      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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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
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财务”)协商,遵循公平合理、互惠
互利的原则,达成合作意向。国药财务拟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
公司在国药财务的日存款余额不超过 3 亿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 亿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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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审计业务情况确
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8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58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 20 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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