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
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 8 票同意,1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公直先生回避表
决该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
人民币 1,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永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董事兼
总经理刘公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
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并履行深圳永晟
内部审批程序,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4 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以及《关于 2024 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 年,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
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办理授信业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相应工作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
额度范围内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