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
【CMSK】2024-097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 10 月 16 日会议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
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68 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具体回购价格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和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1 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7.02 亿元
(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68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477.0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9%,按回购金额
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238.52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5%;具体
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
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
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的具体方案;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
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进行合理调整;
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其授权人士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蛇口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今日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一各项子议案,经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均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议案一需
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