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本 公 告 僅 供 參 考,並 不 構 成 收 購、購 買 或 認 購 證 券 的 邀 請 或 要 約。
本 公 告 並 不 構 成 在 美 國 境 內 購 買 或 認 購 證 券 的 任 何 要 約 或 邀 請 或 其 中 一 部 分。證
券 並 無 亦 不 會 根 據 經 修 訂 的 1933 年 美 國 證 券 法(「證 券 法」)或 美 國 任 何 州 或 其 他 司
法 權 區 的 證 券 法 例 登 記。證 券 依 據 證 券 法 項 下 S 規 例(「S 規 例」)於 美 國 境 外 對 非 美
國 人 士 提 呈 發 售 及 出 售,如 未 登 記 或 獲 豁 免 遵 守 證 券 法 的 登 記 規 定,不 得 在 美 國
境 內 或 針 對 美 國 人 士(或 以 其 名 義 或 為 其 利 益,定 義 見 S 規 例)出 售。證 券 將 不 會 於
美 國 或 提 呈 發 售 受 限 制 或 被 禁 止 的 任 何 其 他 司 法 權 區 進 行 公 開 發 售。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文 公 司 名 稱 為
「 東 方 証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香 港 以「 東 方 證 券 」
( 中 文 )及「 D F Z Q 」
( 英 文 )開 展 業 務 )
(「發 行 人」)
(股份代號:03958)
(股 份 代 號:03958)
海外監管公告
於 2025 年 到 期 的 100,000,000 歐 元 1.75% 票 據
(證 券 代 號:5224) (「本 票 據」)
本 公 告 乃 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第 13.10B 條 與 37.48(b) 條 規 則
作 出。
發 行 人 根 據 其 25 億 美 元 中 期 票 據 計 劃 發 行 的 本 票 據 已 於 2024 年 10 月 16 日 在 盧 森 堡
證 券 交 易 所 運 營 的 歐 元 MTF 市 場 的 專 業 板 塊 獲 准 上 市 交 易,並 列 入 盧 森 堡 證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名 單。
呈 交 給 盧 森 堡 證 券 交 易 所 並 在 其 網 站 上 刊 登 的 相 關 文 件,請 參 考 www.luxse.com。
為 免 疑 義,網 站 內 容 僅 供 參 考。
中國 • 上海
於 本 公 告 日 期,董 事 會 成 員 包 括 執 行 董 事 金 文 忠 先 生、龔 德 雄 先 生 及 魯 偉 銘 先 生;
非 執 行 董 事 俞 雪 純 先 生、周 東 輝 先 生、李 芸 女 士、任 志 祥 先 生 及 朱 靜 女 士;以 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吳 弘 先 生、馮 興 東 先 生、羅 新 宇 先 生、陳 漢 先 生 及 朱 凱 先 生。